NT$500 雇我陪去遞辭呈壯膽,主管拆開信封,從抽屜抽出一封一模一樣的
🖋 小編 · 2026/10/20
上週接到一個 NT$500 的任務,需求欄寫著:「陪我去公司遞辭呈。我寫了三個月,改了十一版,每次走到主管門口就轉去茶水間。你站我後面,我想逃就推我一下。」
雇主是個三十二歲的男生,信封上寫著「辭呈」兩個字,字寫得比簽約還用力。他說主管對他很好,好到他不知道怎麼開口,只好每天先說一句「早安」,再把信塞回包包。
我們站在主管辦公室外。他深呼吸,敲門,走進去,我在門縫外面待命。三十秒後,他回頭看我,用嘴型說:我想逃。我照合約,輕輕推了他一下。
他踉蹌一步,把信封遞出去:「經理,對不起,我想離職。」
主管沒說話,慢慢拆開信封,看了五秒,抬頭笑了。然後他拉開最下面的抽屜,抽出另一個信封,放在桌上。
一樣是「辭呈」兩個字,日期是兩年前。
「我也寫了,」主管說,「一直不敢遞。每次想到你們這群人,就說再撐一季。」
兩個人隔著桌子對看,辦公室安靜得只剩影印機的聲音。
最後,主管把兩封信並排放好,說:「這樣吧,今天誰都不准遞。晚上去吃一頓,吃完再決定誰先走。」
我的 NT$500 雇主照付,還請我一起去吃火鍋。那晚我看著兩個大男人用鍋底乾杯,才發現這場任務最難的,不是遞辭呈,是原來有人跟你一樣怕。
昨天雇主發了新任務:「NT$500,陪我跟經理去看一間店面。我們想開早餐店,他負責煎蛋,我負責洗碗。」
備註最後一行:「對了,辭呈我們沒丟,要掛在店裡當裝飾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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