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T$500 雇我陪去還前任外套,他開門時也抱著一件要還她
🖋 小編 · 2026/10/23
上週接到一個 NT$500 的任務,需求欄寫著:「陪我去前男友家還外套。放了兩年,我每次走到他家巷口就買珍奶回家。你站我後面,我腿軟就戳我腰。」
雇主是個二十九歲的女生,外套用乾洗袋包得像要送進博物館,還附了一張卡片:「謝謝你,再見。」她練習了一整個月,卡片改了十四版,最後覺得第一版最好。
我們爬上四樓,她在門口深呼吸三次,我戳了她一下。她按下電鈴。
門開了。前男友站在門口,懷裡也抱著一個乾洗袋。
兩個人對看三秒,同時舉起手上的袋子:「這個還你。」
我站在樓梯間,覺得自己像誤闖別人的交換禮物現場。
原來他也放了兩年,是她當年冬天落在他家的灰色羽絨外套。他說他每年換季都拿去乾洗,怕發霉,也怕自己哪天心軟拿來穿,「但我太瘦了,穿不下,只能乾洗。」
她笑出聲:「我那件是你的,我也一直洗。我穿起來像披棉被,只好每年洗一次。」
兩件外套互相交換,兩個人當場拆袋試穿。他的外套套在她身上大到蓋住膝蓋,她的外套他連手臂都穿不進去。兩個人站在走廊,一個像棉被,一個像被裹住的肉粽。
我忍著不笑,肩膀抖得比她腿還厲害。
最後她把那張練了十四版的卡片遞給他。他看完,也從口袋掏出一張一模一樣的:「謝謝你,再見。」
連字都是同一句。
她說:「那我們是同時說再見,還是同時不說?」
前男友想了想:「先去吃個飯,吃完再決定。」
他們下樓時還穿著對方的外套,我提著兩個空乾洗袋跟在後面。我的 NT$500 她照付,晚餐還多點了一份炸雞給我。
昨天她發了新任務:「NT$300,陪我去把羽絨外套拿去改成合身。兩件都要改,裁縫說很難,但可以試。」
備註最後一行:「他說,改完就能互相借了。我說那不叫還,那叫續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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